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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科招生简章_高考专科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3.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4.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章程5.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6.2022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7.2022年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8.2022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苏 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

1.2022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3.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4.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5.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6.2022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7.2022年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8.2022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0年专科招生简章_高考专科招生简章

2022年 江苏 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35-1号(古平岗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应天校区)。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市主城区,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学校设有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生态学院、设计学院、艺术学院(健康学院)等10个 二级 学院。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工作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录取。其他省(市)按其高考录取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对江苏省外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普通类和艺术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考试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学年人民币800——1200元的分类标准收取(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需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校给予困难补助并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和帮扶途径。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邮政编码:21003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265382

招生传真:025-86265382

电子信箱:zhaosheng@jscvc.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265341

招生监督邮箱:jijian@jso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

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2005年成为“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有美术教育为代表的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4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2年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坚持“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及其它信息,以各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依据。

 第九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在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前提下,从教育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

 1.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美术教育专业、书画艺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

 招生咨询电话:0854-4956899(兼传真)、0854-4969675

 资助贷款咨询:0854-4969306

 交费方式咨询:0854-4956399

 监督投诉电话:0854-4956599

 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qnyzh.cn/

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赣州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赣州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 江西 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65),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35号。学校官网:www.ganzhsz.cn。

第三条?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 高考 的学生。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我校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四条?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我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 专业设置 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2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面向24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我校2022年普通高招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科学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 体育 教育、商务英语、 计算机 应用技术、 艺术 设计、旅游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日语、 书 画艺术(书法)、国际商务(跨境电商)等共22个专业。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 理工 /物理类、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 志愿 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实行 平行志愿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 分数线 以上; ?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2022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1)江西省内考生进档后,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技术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若技术成绩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2)江西省外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4.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同科类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2022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成绩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条件时,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 标准:师范类专业(不含艺体类专业)349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画艺术、艺术设计、舞蹈表演)72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学年,其他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六人间); 新生 入学体检费标准:70元/生。

第二十二条?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三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及时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对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97-8363218/0797-8363272

邮?箱:gzszzsb0606@163.com

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医学 专科学校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山东 省招生 考试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1.在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录取。山东省春季高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新生若不能按照本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需向我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若涉及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咨询、****:

咨询电话:0530-5260858 ?5925823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Email:hzyzzsb@163.co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4466

 第七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创办于1952年,前身是河南省卫生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普通中等医学教育;2002年开始招收普通专科学生,承担普通专科医学教育任务;2013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建校近70年来,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专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紧密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培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我省医疗卫生单位,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占地面积共74.84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2.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3亿元,馆藏图书73.68万册,电子图书51万册。学校现有教授和副教授207人,博士15人、硕士401人;拥有二级教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等35人,引进特聘教授9人。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1897人,成人专科教育学生797人、成人本科教育学生473人,2020年报到率97.39%。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目前设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检验系、医学技术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23个专业(方向)。护理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国护理示范实训基地、省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连续八届蝉联全省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三次、二等奖两次,临床医学专业团体一等奖、影像专业团体一等奖。

 学校建有1500平方米的医学科研实验中心,成立河南省脑退行性疾病重点实验室、老年医学研究所、肿瘤研究所和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实验室等。建成河南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实训室共135个。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3年取得厅级以上课题150项,获得专利147项,发表论文866篇;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立体化教材3门。学校职业培训成效显著,作为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河南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等14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全省专科护士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促进全省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年均培训各类人员达1.5万人。

 学校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计床位2000张,开放床位820张,专业齐全,设备先进,完善功能。加强校院(企)合作,共同建设了64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实训需要。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全科医学教育重点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76816、62576805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2576861

 学校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hnyz62576816@163.com

 邮编:451191

 第五章报到注册

 第二十条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学校上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业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1年学费:护理类各专业528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4800元/生/年;文科类各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4200元/生/年;。

 2021年住宿费:4人间900元/生/年、5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

 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附件: 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计划表

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扬州市职业大学 高考 统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 江苏 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考统招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扬州市职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46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占地1500余亩,校舍50万㎡,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869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1人。现开设17个大类,68个专业,几十年来,已培养 毕业生 25万人。学校与15个国家的高校友好合作,建有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 留学 生200多名。

第五条 学历 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 学习 期满,合格者由扬州市职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毕业 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招生 就业 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以及我校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我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移入录取规则,由 考试 院审核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

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码(分文史类、 理工 类)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高考统招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对江苏省外高考统招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条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 类、 艺术 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2)普通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同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体育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考生的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后,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同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美术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考生的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同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音乐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考生的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投档分为专业分。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同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报考英语类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为良好。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要求执行))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其中,医学类专业6200元/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农业类专业2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2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700元/年、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8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

第二十六条 奖助贷政策

我校录取的所有学生同等享受我校“奖、助、贷、勤、补、减、免”等助学政策。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1200元/人?年,汇金奖助学金2000元/人?年。

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就读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限额120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众多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需勤工助学者可以申请。

特困生补助:在校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1000-4000元/人。年。

求职 补贴:1500元/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

招生网址: 招生官微:扬职大招办(yzzdzb)

联系电话:0514-87697000

传真:0514-87697010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邮编: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甘肃 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 制:3年。

第九条?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541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学院在2022年开设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旅游管理、表演 艺术 、艺术设计、餐饮智能管理、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消防建筑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园林技术、畜牧兽医、运动训练等25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处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按公布计划进行调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当报考我院第一 志愿 考生生源不足时,学院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平行志愿考生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同一投档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文综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理综成绩)。

第十九条?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 高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学院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院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如不符合专业要求,学院将调整其录取专业;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鉴于医学类等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院建议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收费严格按照《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临州发改收费〔2018〕1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助贷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有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录取通知 书 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三十条?新生按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院报到。

第三十一条?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第三十二条?通讯****。

学院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

邮政编码:731199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930-6230895

学院网址: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2年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拥有优秀的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创新创业教学团队,现招生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部门、招生委员会、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规范性全称: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庆阳职院;英文译名: Qing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College?;英文缩写:QYVTC?。

 第五条?学院代码:14551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九条?隶属关系:庆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甘肃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第十条?学院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邮编:745000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市)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微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考。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5 号)文件精神,2022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分类考试招生依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

 (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学院设有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省份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二)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三)已经参加?2022 年我省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2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单考单招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以高考成绩为准。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一)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院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养四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为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2.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省教育厅推荐,参加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并获奖(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组织的比赛除外),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三)单考单招录取

 1.文化素质。(1)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

 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2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2)未参加 2022 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由招生院校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高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得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省有关体育艺术类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查询。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具有正式学籍学生,经学习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环节),考试合格,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助贷制度

 第二十五条?学院设有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新生属精准扶贫户、国家贫困县农村户籍、残疾家庭、低保家庭的,按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学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按平均3300元/人/学年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专业人数: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计划形式:统招。

 第二十九条?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得填报。

 第三十条?现招生专业:环境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新能源光伏方向)、石油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钻井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草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智慧城市管理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方向)、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艺术设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歌舞表演方向)、社会体育、运动训练。分专业人数参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一条?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1100元/生/年(4人间),900元/生/年(6人间)标准收取(学院提供两种住宿规格,学生入学时可根据需要选择,选完为止),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众微信平台查询。

 第三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招办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页查询。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934-8245935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八条?学院以往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四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yvtc.com

 微信公众号:qingyangvtc

 招生就业处电话:0934—8245855 /8245856

 传真:0934—8245856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

 邮编:745000

2022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拉萨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拉萨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西藏 自治区的有关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法定住所地: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号。院校国际代码:12481。

?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师范院校,也是拉萨市唯一一所高校,学校前身为拉萨市文教局1964年创办的“师训班”。1975年8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拉萨市师范学校。2006年2月14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第四条?学校招生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与 就业 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实际后制定公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 二级 系部主任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 第六条?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 第七条?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 (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 (5)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 (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八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 第九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 第十条?2022年学校普通专科招生计划2261人,面向 广西 、 四川 、 云南 、 陕西 、 山西 、 安徽 、 甘肃 、 吉林 、 黑龙江 、 河南 等10个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专项计划有那曲定向专项计划、面向西藏边境县高中 毕业生 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只面向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具体见《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与办法

?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 第十二条?学校在区内投放的计划,艺体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 艺术 体育 专科控制线,列提前艺体类专科录取批次,非艺体类专业列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对口高职批次。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 第十三条?学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列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提档。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成绩要求的,在单科成绩达到划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 志愿 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有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录取未额满的专业中,凡成绩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第十七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且投档成绩相同, 理工 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 第十八条?学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小学教育(藏文方向),藏语文成绩需≥90分。

? 第十九条?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 考试 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类控制 分数线 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依照高考文化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第五章?其他?

? 第二十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 第二十二条?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生 毕业 时都需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第二十三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号)规定,西藏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学费 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202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免补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只需缴纳教材费(以实际产生费用进行收取);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每生每学年需缴纳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自理、教材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收取。

第六章?附则

? 第二十四条?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学校官方网站:

? 第二十五条?****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号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就办

邮编:850000

电子信箱:18089989226@163.com

咨询电话:0891—6822775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12545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就办负责解释。

2022年大同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同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 工作 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 山西 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 高考 专科、对口升学专科及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2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校长 裴忠泽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1081号 ?邮编:037049

网 ?址:dtsz.edu.cn

电 ?话:0352-2186878 ?18735207007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

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 就业前景 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 毕业生 就业 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转段计划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一)面向全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 录取分数线 。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 平行志愿 ,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 志愿 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三)文史类、 理工 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四) 体育 类、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高考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对口升学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根据省招生 考试 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招生录取

我校招收的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生五年均在本校 学习 ,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 证书 。按照相关办学协议,“3+2”专科后二年转段到我校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 新生 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各专业 学费 、公寓费等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及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标准收取。学校公寓管理费600元/学年,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录取的学生学制三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小学语文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数学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英语教育,4000元/学年;学前教育,2600元/学年;现代教育技术,2600元/学年;小学教育,2600元/学年;体育教育,3000元/学年;音乐教育,5000元/学年;心理咨询,4000元/学年;中文4000元/学年;大数据技术4000元/学年; 计算机 应用技术40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奖助措施

(一)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

(二)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

(三) 勤工助学:学校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2年6月8日起实行。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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